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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人寿将保险包装成房产推销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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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公司出售零首付金融房产,房子位置、户型、面积由您来定,但本房只能作为投资专用,不能用来居住!”

  近日,市民李女士收到一封写有上述内容的邮件,不过越往后看,刘女士越疑惑。“这款房产投资没有实际的房产交付,我打电话给邮件发送人,对方却说这是一款保险产品,我感觉被忽悠了。”

  李女士收到的这封邮件中说,这套金融房产“0首付,但有按揭需要每月还银行1300元,还20年就行,房子办好手续后银行就会为你出租出去,不用你操心,也不用你考虑装修、物业、维修、房产税等各种问题,而且一次给两年的房租至少10000元,保证房租一次比一次高。等老了后,房子就留给孩子,孩子继续收房租,一直收到88岁,88岁的时候银行会按220万元的价格把这个房子收购回去。”

  李女士说,她家已经有两套房子,对于这套金融房产很感兴趣,不过读到后面却产生不少疑惑,邮件的署名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随后,刘女士根据邮件中的电话联系到了发件人姜女士。姜女士说,这封邮件实际上介绍的是一款保险产品,并不是房产投资。

  就此,记者联系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姜女士。“我们只是拿房产投资来做个比喻,这个邮件实际介绍的是一款保险产品,收益很高,跟房产投资差不多。”

  姜女士称用房产投资做比喻是为了更生动形象地表现该保险产品的收益,以便投资者理解,并没有什么不妥。

  就此,盛少华律师认为,这则广告是误导宣传,涉嫌欺诈。盛律师认为,保险公司在做宣传时应该把产品的名称和实际情况告诉消费者。

  “虽然近期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很景气,但是房产投资作为一种实体投资还是受到很多投资者青睐,而太平人保的这则广告就是拿房产投资作为宣传的噱头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盛律师提醒市民如果发现误导宣传的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由于这则广告是在网络上传播的,市民还可以向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举报。”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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