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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筹建 地方交易平台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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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首次全面阐述场外市场建设框架。他表示,今年,监管层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重点筹建统一监管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不过,与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刚刚谋划筹建相比,地方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如今却已经显山露水,山东、天津、重庆等地的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融资规模近两年来都成迅猛增长态势。这不由让投资者担心,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的筹建,是否会对地方场外交易市场带来冲击?同时,地方场外交易市场又将处于何种位置?

  对此,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一名管理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成后,地方股权市场将成为其有益补充,国内场外交易市场体系将更加完善。“对投资者和地方市场来说,都是好事。”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杨春刚7日对导报记者表示,由于此前国务院已经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交易场所的38号文,所以各地场外交易市场或在按照相关规定整顿规范后,再纳入到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体系中。“现在的情况看,各地交易平台之间的规则设计、门槛要求、交易方式各不相同,恐怕整合需要较长时间。”

  产权股东大利好

  据了解,在我国,“场外交易市场”是指公司不依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而进行公司股权融资、交易的市场,是除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之外的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

  “在现有资本市场框架下,许多企业暂时不具备公开发行上市的条件,场外市场的设立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弥补资本市场服务能力与实体经济发展需要之间的差距。”杨春刚对导报记者说道。

  按照证监会5日的表态,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即俗称的“新三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容。其扩容计划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国家级高新园区企业;第二步是进一步扩大到全国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

  “虽然起步于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后期远不止如此。”杨春刚认为,场外交易市场的设立完善了资本市场体系,一些质地优良、股权结构合理的企业可以通过场外市场转入场内市场(即A股市场),所以场外交易市场的潜力颇大。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此次表态中,着重点出筹建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将允许挂牌企业的股东超过200人,这让其进入门槛大幅降低,也让投资者颇为看好其市场投资潜力。

  “很多下柜的产权企业,资产优良、前景也好,但是受制于《证券法》中‘IPO前公司的股东数不能超过200人’的限制,无法上市,不仅企业发展受到资金限制,持有其股权的投资者也无法获得良好的收益。”6日,长期关注山东产权企业的投资者王鹏宇对导报记者表示,场外交易市场对股东限制的放开,无疑为类似企业IPO开辟了另一条道路,为企业和投资者都能带来良好效应。

  “如果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不仅产权企业的股权交易将被激活,其投资者手中股权的价值也会有所体现。”7日,接受导报记者采访的一名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人士对导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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