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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龄化"进程加速 "未富先老"考验养老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10: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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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王晓明、曹国厂、刘宝森、杨三军)生育率低、人口结构老化、社保制度相对滞后,加速“老去”的中国社会呈现出“未富先老”的鲜明特征,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呼吁,中国需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场化的综合养老道路,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幸福度过晚年。

  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新闻发言人赵启正说,中国老龄化的特点是未富先老,一般国家在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以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中国在人均GDP3000美元时就进入老龄化社会了。

  据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截至2010年11月1日,全国总人口为13.4亿人。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亿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9亿人,占8.87%。

  “十二五”时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王乃静说:“预计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6.7%;高龄老人比率高,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达到2400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1%,高龄化超过老龄化增速。”

  老龄化进程不断提速,中国的社会化养老体系却并不健全。全国政协委员刘云生举例说,一方面,目前中国养老床位300多万张,占老年人口总数不足2%,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另一方面,大量老年人“未富先老”,缺乏相关养老保障,没有能力住进养老机构,尤其在农村出现大量“空巢老人”。他们没有子女陪伴,几乎和孤寡老人一样,要独自承担生产和家务劳动,独自面对就医、维修房屋、取暖等很多生活难题,孤独地度过晚年;还有相当数量的老人与子女分居,处于隐性空巢状态,虽然物质生活较有保障,但缺少必要的日常生活照料,精神生活贫乏。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联副会长茅永红认为,如今中国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得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家庭养老功能单一且日益弱化。

  茅永红委员说,当前中国的社区居家养老仍处于起步阶段,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农村服务设施缺乏情况更为严重,服务质量滞后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明显不足,缺乏资金支持,养老床位少,保障面相对较小。

  代表委员们普遍认为,在“未富先老”特征下,中国的养老事业应遵循“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府购买与个人购买相结合”原则,政府的重视程度、政策主导和投入引导非常重要。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年底前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来自江西省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春平说,这给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带来了实现“老有所养”愿望的信心。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中国传统经济体制下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一种“低工资,高福利”、由政府和企业“包揽”的低水平的全民福利制度,已经不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应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探索社会化、多元化、多渠道、市场化的综合养老道路。而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能否转化为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现实,还需要国家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有规划地解决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土地问题,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总工会主席马兰翠说,养老产业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朝阳产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河北养老机构总数已达1176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由去年的344家增加到现在的425家。“但是与这一势头不相适应的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正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土地瓶颈制约严重两大难题。”

  专家指出,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如何登记,登记后由谁管理,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的权利由谁来维护,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行为如何规范及违规如何处罚等等问题,至今国家尚无一个有章可循的政策法规来规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机构建设。

  “养老形势时不我待,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积极性很高。”马兰翠等代表委员建议,应尽快出台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管理、规范、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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