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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被指延长收费十年 招商模式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1: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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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底超千亿债务到期,三年还须再投入超千亿;“经营性”模式曝光,一是腾挪资产延长收费,二是BOT等吸纳资本。

  朱琼华

  “原湖南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陈明宪的落马,或引发银行系统对湖南高速系统的信任危机。”4月初,湖南省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分析,由于国家银根紧缩,湖南高速建设资金原本就“嗷嗷待哺”。对于湖南高速公路发展模式而言,或引发系统反思。

  3月底,陈明宪已被湖南省纪委带走调查(见本报4月9日《湖南高速震荡:“老交通”陈明宪受贿落马》)。

  湖南高速公路发展的首要融资平台,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下称“湘高速”)。2011年12月底,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将湘高速评级展望由“稳定”调为“负面”。

  据湘高速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截至2011年9月,湘高速总债务已达1334亿元左右,负债率达75%。据《2012年湖南省高速公路工作会议报告》,由于资金紧张,近6年来湖南高速建设投资资金首次出现了下滑,2012年预计投资为570亿。

  “湖南高速提出经营性公路,这种方式对不对,如何监管,这需要大反思。”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官员分析,包括原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冯伟林、杨志达落马,湖南高速 “跃进”发展模式,需要彻底反思。

  资金缺口

  2011年1至9月,湘高速利润总额114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补贴达到100亿元

  “湖南高速系统官场震荡,势必会影响到高速公路建设。”一位长期调研湖南高速的湖南省官员表示,银行或对湖南高速发展失去信心,引发对湖南高速的信贷额度萎缩。

  湖南交通运输厅主管湖南高速公路建设,其下设事业单位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高速公路运输管理局下设 “湘高速”。

  湘高速下设多个子公司,旗下重要的融资平台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湘高速投资集团”)和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8年开始,趁“四万亿”东风,湖南高速建设开始跃进。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数据称,至2011年湖南高速公路在建里程4064公里,全国排名第一;在建和通车总里程达6450公里,从2007年全国排名第17位跃至全国前三。

  与此相适应,湖南高速公路建设投资资金也成倍增长,2007年111.25亿,2008年193.54亿,2009年465.18亿,2010年650.43亿,2011年672.53亿。

  另一面是高负债和资金紧张。据湘高速2011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湖南高速首要融资平台湘高速,截至2011年9月,总债务1334亿元左右,负债率75%,经营净现金流-71.94亿元。目前,湘高速有35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概算约2254亿,至2011年9月底完成投资1041亿左右,三年内仍需投资约1212亿。此外,约1181亿债务将于2013年底到期。另外一方面,湘高速盈利能力存疑。2010年湘高速利润总额约50亿元,其中财政补贴45亿元,经营性业务利润仅1.75亿;2011年1至9月,湘高速利润总额114亿元左右,其中财政补贴100亿元。

  “现在银根紧缩,很多银行之前兑现的贷款承诺都无法实现,公路建设资金压力确实很大。”面对资金压力,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高层官员表示,现在千方百计确保重大工程项目不能停工。而湖南当地一位银行高管直言,高速公路项目贷款,银行已关上了闸门,如果放贷必须慎重考虑。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官员介绍,为解决资金问题,第一,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各个部门主体,层层落实各家银行落实信贷资金;第二,想方设法盘活现有资产。如2011年将18个服务区转让承包,获得资金30亿,去年完成公路通行费用85亿;其三,利用好湘高速、湘高速投资集团、湖南高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三大平台融资。

  湘高速模式争辩

  从2008年起,陈明宪、冯伟林力推“经营性”公路模式筹措资金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高层官员直言,经济发展落后于沿海的湖南,却在近年来大跃进式的发展高速,这本身就值得思考。

  上述官员表示,为了解决大跃进式的湖南高速发展资金,从2008年起,陈明宪、冯伟林力推“经营性”公路模式筹措资金,实现大“变通”。

  “变通”手段之一,2008年12月成立湘高速投资集团。

  按照《国家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代表政府部门建设、管理省内政府投资性质的高速公路,其全资投建的高速公路,应属政府投资性质,收费不得超过20年,而将高速公路转至湘高速投资集团后,收费期限则可延长至30年。“这一模式为湖南高速公路收费增加不少资金,但是人为增加了收费年限,危害了消费者利益。”上述湖南省官员表示。

  “变通”手段之二,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采取BOT等招标引资方式,广泛吸纳外资、民资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BOT招商存在着很多漏洞。”上述官员直言,“在实际招商操作过程中个,很多人情世故,这就是腐败滋生的灰色地带”。湖南省一位政府官员透露,原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冯伟林落马的原因,就是涉嫌在湘高速“挽救”潭衡西高速项目的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

  在实际操作中,BOT项目非常难以管理。上述湖南省官员透露,对于完工项目,这些企业不愿意继续增加后期的投入,如公路养护,收费公路联网等。而一些在建设期的BOT项目,很多由于盲目承包,建设资金不足,不断拖延工期,有的项目拖延两三年不能如期完工。“按照协议,可以清退这些投资者,但涉及到资产评估等众多复杂方面,往往不可能。”

  高速公路本来就是公共性资源,由于招商发展经营,公共资源私有化运营、如何公共管理是一个大课题。上述官员指出,虽然问问重重,但有利于推动湖南高速发展,关键在于如何杜绝腐败。

  “政企不分,无法监管,这是腐败根源。”上述官员表示,在高速公路招标、投资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兼任业主、部门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又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监督,难避“部门权力利益化”之嫌。

  “交通系统腐败案频发,是全国的普遍性难题。”上述湖南省官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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