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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博客,微博)专稿】记者 杨雯
海南航空(600221.SH)4月11日晚公告称,控股股东大新华航空、股东海航集团分别就同业竞争问题作出了承诺。
大新华航空承诺,在海南航空实施非公开发行起36个月内,将注入所持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为彻底解决未来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自非公开发行实施之日起60个月内,依据国家及相关地区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大新华航空所有航空业务也将适时注入海南航空。
海航集团则承诺,在非公开发行起36个月内,将向上市公司注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香港航空有限公司在内的航空公司股权。
同时,在上市公司2012年中报披露之前,海南航空将完成对两家股东同类业务的托管,具体包括大新华航空航空运输业务、大新华航空持有的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以及海航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航空公司股权。
海南航空介绍称,此举将有效避免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推进上市公司航空资源整合,提高公司主业规模,扩大航空市场范围,增强海南航空主营业务竞争力。
海南航空11日报收4.50元,下跌0.44%。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