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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下午,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流行音乐学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涉及音乐行业的部分条款召开记者通气会,公布音乐行业发展数据和现状,联合发表修改意见,将最终修改意见汇总递交给修法机构。作为音乐产业的下游消费者,他们的消费习惯和态度又是怎样的?本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随机抽查了128位消费者,以期得出较客观的数据。
88.3%
消费者从未购买过音乐CD
“唱片已死”,前太合麦田总裁CEO宋柯曾发出这样的感慨,并转行卖起了烤鸭。在音乐产业逐渐进入数字音乐专辑时代的今天,音乐唱片产业确实步入夕阳。调查发现,近九成的消费者从未购买过音乐CD,而大部分选择了网络收听、下载歌曲的方式。
点评: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音乐产业链必将发生深刻变化,数字音乐必将逐步替代传统唱片。能否在移动互联网下寻找新的生存机会,能否重塑整条音乐产业链,关系到中国音乐的未来。
78.1%
消费者从未在音乐上花钱
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了,不仅是因为它的便捷,还在于很多东西都是免费的。数据显示,78.1%的消费者从未在音乐上花过钱,在可以免费在线收听、下载歌曲的便利下,传统唱片消费模式渐受冷落。近九成消费者有在网上听歌、下载歌曲的习惯,但从不购买CD,付费的渠道也只是偶尔下载一两首彩铃而已。
点评:
几年前,当网上还可以随意收看视频的时候,大部分人也是不花钱的。最新的著作权法草案规定,音乐作品诞生3个月后,未经授权可使用权利人音乐作品,但前提是必须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纳一定的费用。以后再想吃到音乐这顿免费的午餐,恐怕不是那么容易了。
55.4%
消费者认为音乐本来就该免费
“音乐本来就该免费。”在调查中,有55.4%的消费者如此认为,但也有四成消费者赞同应该收费,4.6%的人认为收不收费关系不大。这形成了一个矛盾现象,认为音乐该免费的消费者,其实并不反对音乐人的版权保护,而是希望由网站去支付费用,消费者可以免费使用。
点评: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音乐这顿免费的午餐我们却吃了很久,近年来音乐人一直在呼吁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网站和消费者并不买账。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以及音乐人的努力,这一现状有望得到改善。
46.9%
消费者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愿意付费听音乐
数据显示,46.9%的消费者认为生活不能缺了音乐,如果音乐网站都需要付费收听、下载,在价钱合理的基础上,他们愿意付费听音乐。另外18.7%的消费者则表示会通过其他的渠道,比如购买盗版CD等收听音乐,由此节省音乐消费的费用。还有34.4%的消费者表示坚决不会花钱在音乐上面,只听老歌就好了。
点评:
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是在长期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前几年我们习惯了优酷上的视频都是免费,现在看到好的新电影,也愿意花上一两块钱去先睹为快。在消费者理性的消费方式下,音乐还是会有春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