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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财政主管部门出台方案 计划明年开征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18: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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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台北4月13日电 台湾当局财政主管部门12日出台“证券及期货交易所得课税”方案,将在吸收台湾金融监管机构、业界的意见后,下周由台湾地区行政机构将修正案送立法机构审议,预料将获得通过,从明年起课征。

  依据该方案,个人与法人以不同方式课税。个人纳入综合所得税课征,获利达300万元(新台币,下同)就得报税,税率为20%;采“分离课税、合并申报”,课税标的包括上市、上柜、兴柜以及未上市、未上柜股票,以及私募基金之受益凭证、在台湾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及选择权。至于所得计算方法,是以交易时的成交金额减去原始取得成本、必要费用和300万元扣除额。

  法人则采最低税负制,所得额50万元,税率为12%。课税标的除个人部分课税标的,还包括公债、公司债及金融债券等债券,以及受益凭证、认购(售)权证、台湾存托凭证及新股认购权利证书等;所得计算则直接以交易时的成交金额减去原始取得成本与必要费用。

  台湾金融监管机构12日对财政部门提出课税项目包括期货和期货选择权,以担心严重影响期货市场交易量为由表示反对。对此,台湾财政部门负责人刘忆如表示,将与该机构会商,将期交税另行处理,至于期所税则采避险操作。

  对于当局财政部门这一方案,台湾多数分析师认为,影响范围比想象中大,台股势必再受一波冲击,短线不仅不太可能利空出尽,甚至会出现“向下走”行情。但瑞信证券表示,台股短线难免有冲击,不过放眼全球主要股市,“课征证所税并非新鲜事”,不会影响法人投资台股的意愿。新光投信总经理苏英孝也认为,现在证所税方案已确定,且实施也是明年的事,因此研判影响市场的不安因素将暂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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