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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换马甲继续收 将原“一费一金”合为“民航发展基金”,国内航线仍收50元
今天消息
羊城晚报讯 记者吕楠芳报道: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今日印发《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表示今后我国将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原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并成为民航发展基金。新公布的办法对基金征收和使用、预决算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了系统规定,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办法,机场建设费的说法今后将不再使用,而统一称作民航发展基金,其征收标准大体不变,维持为“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办法总则中规定,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在支出方面,新办法增加了对货运航空、节能减排以及通用航空的补贴。据了解,下一步中国民航局将联合财政部进一步完善办法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尽快出台针对通用航空补贴、节能减排补贴、货运航空补贴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