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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下架问题胶囊 将对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2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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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南京4月17日电(记者 朱晓颖)17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媒体曝光铬超标产品处置及空心胶囊和胶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的9家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做到及时下架、登记封存、有效暂控。 

  《通知》要求,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立即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实施100%飞行检查,对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所谓飞行检查,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启动慎重,行动快,因此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飞行检查”优势在于可以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

  此次空心胶囊生产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明胶原料来源、质量检验、生产工艺及产品放行等情况。胶囊剂药品生产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执行供应商审计和物料放行制度情况、空心胶囊进货情况、空心胶囊质量情况等;对质量可疑的空心胶囊,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有关法定标准的方可继续使用。对在自查自纠中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理。

  目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

  15 日,中央和地方媒体曝光各地“毒胶囊”事件:河北、江西、浙江等地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生产药用胶囊,上百家药用胶囊厂使用皮革厂鞣制后的皮革上剪裁下来的下脚料作原料,这些问题胶囊被制成药品销售。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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