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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建设费废止 改缴民航发展基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8: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安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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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网站发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原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新的收费办法规定,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每人次90元。

  办法显示,航空旅客缴纳民航发展基金标准,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次50元;乘坐国际和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每人次90元(含旅游发展基金20元)。持外交护照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出境的旅客、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的乘机儿童、乘坐国内支线航班的旅客可免征民航发展基金。

  据了解,该《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费用与目前实际收取的费用数额相同,征收的方式也相似,即由航空公司或者销售代理机构在旅客购买机票时一并代征,并在机票中单独列明。

  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对于该办法的落实情况,记者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称目前尚未接到上级下发的关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旦落实他们将按此办法执行。(记者 周炜 实习生 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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