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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模拟询价中看不中用 应采用美式招标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9: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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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既有存量发行与提高网下配售比例的“老生常谈”,也不乏强化信息披露与允许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的亮点。整体而言,相对于2009年开始的两轮IPO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的进步是明显的,尽管其中仍然存在不足。

  《指导意见》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相关举措已开始实施。如宜通世纪、任子行在3月30日发布的询价公告中就已“警示风险”——若询价结果过高导致“超募”,其需重新履行核准程序。又如4月12日,奥康国际、翠微股份、龙泉股份三家公司的主承销商推出了个人投资者参与模拟询价的活动。

  尽管沪深交易所规定了模拟询价参与者应符合的条件,各主承销商也分别根据资产规模选择不同数量的投资者参与,但此次询价毕竟是模拟,是否能够对这三家公司今后的正式询价产生影响,时间才会给予我们答案。

  继私募、创投和民企等成为第七类询价机构之后,个人投资者将可能成为第八类询价“机构”。而从以往七类询价机构参与询价的结果看,即使是引入了更多的询价机构,新股发行价格不合理的状况并没有得到丝毫的改观。而且,第七类询价机构参与询价初期,一些新股的最高价就是由其“询”出来的,第七类询价机构普遍高报价的现象,也使其成为新股发行中的“新贵族”。

  个人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存在多方面的短板。其一,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自主推荐5-10名投资经验比较丰富的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既然没有硬性约束,主承销商实际上也可以不推荐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其中的弹性较大。其二,相对于前七类询价机构,个人投资者无论是在信息的获取、分析能力还是定价能力上,客观上都存在着不小的差距。那么,其参与询价时,是否会乱报高价令人怀疑。事实上,新股常常遭遇爆炒,个人投资者才是其中的“主力”。其三,正如市场所担忧的那样,由于是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这些参与询价的个人投资者是否会与主承销商穿一条“裤子”呢?

  其实,对于新股询价,市场上早就出现了要求有代表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询价对象参与的呼声。个人投资者能否代表中小投资者,本身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特别是,由于参与询价后还可能面临着参与配售的问题,如果是小散,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以刚刚挂牌的创业板新股吉艾科技为例。其发行价格31元,每一申购单位为80万股,如果中签,则需投入资金2480万元。显然,一般的中小投资者没有这个实力,只有那些超大户才能享受网下配售的待遇。

  从此前的六类询价机构,到个人投资者的第八类“机构”,监管部门明显在不断扩大参与询价的队伍。但是,新股能否以合理的价格发行,与询价队伍的扩容并没有逻辑上的关系。实际上,即使是增加到第十类询价机构参与询价,如果不能真正将询价机构的报价行为与其本身的利益密切地挂钩,新股发行价格也无法实现合理。而中看不中用的模拟询价,到底又有多大的意义呢?

  笔者以为,新股询价中采用“美国式招标法”更切合A股的现实。亦即按照询价机构的实际报价配售,报高价者高价配售,报低价者低价配售,其加权均值作为网上发行价格。当然,“美国式招标法”的实施,需要对现行《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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