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消费调查频道 >

婴幼儿配方食品禁止添加牛初乳 9月1日起执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14: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卫生部办公厅18日在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牛初乳是健康奶牛产犊后七日内的乳。卫生部表示,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牛初乳为原料的乳制品,应按照食品标准执行。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

  卫生部要求,上述规定自2012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热词:

  • 牛初乳
  • 婴幼儿配方
  • 卫生部
  • 奶牛
  • 适用标准
  • 食品标准
  • 乳制品
  • 复函
  • 上述规定
  • 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