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北京: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01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工作已于3月底结束,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晓明近日透露,截至3月底,北京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达到74.5万人,比去年的申报人数增长了25%。

  关于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个税,以及用拆迁款买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的问题,王晓明表示,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用拆迁款购房,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此外,王晓明表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热词:

  • 拆迁补偿
  • 免征个人所得税
  • 契税
  • 购房
  • 成交价格
  • 外孙子女
  • 买房
  • 纳税申报
  • 房屋产权
  • 产权所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