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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上报人大,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量由22 立方米调整为26 立方米,价格为1.98 元/ 立方米
羊城晚报讯记者郑旭森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作关于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情况的报告。报告透露,广州将全面实施阶梯水价,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采取折中的净资产利润率5.2%、综合水价2.53 元/立方米的方案。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量由22立方米调整为26立方米,价格为1.98元/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分别按第一阶梯的1.5倍、2倍计收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20 元/立方米。
据悉,有关方案一旦在市人大审议通过,将予以实施。
采取两套方案的折中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对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穗价〔2005〕239号),广州市现行供水价格自2006 年1 月1 日起执行,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为1.61 元/立方米,工业用水价格为1.83 元/立方米,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为2.71 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3.38 元/立方米。
日前召开的听证会拟定两个方案:一个为净资产利润率6%,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2.02 元/立方米, 综合水价为2.57 元/立方米;另一个方案为净资产利润率4%,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价为1.92元/立方米,综合水价为2.45 元/立方米。
广州市物价局局长罗家祥在报告中透露, 水价调整方案最终采取了折中的做法。据了解,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广州市将采用净资产利润率为5.2%、综合水价为2.53 元/立方米的方案。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98 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3.46 元/立方米,特种用水水价为20 元/立方米。按照此方案, 自来水公司核定净资产利润率为5.2%, 年销售收入将从18.05 亿元提高到25.6 亿元,增加7.55 亿元。对于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 立方米以 下(含7 立方米) 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 元/立方米, 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计收水费。
第一阶梯用水量提高
此外, 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员反映的意见, 报告最终决定将居民用户第一阶梯用水量由22 立方米提高到26 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用水量相应提高。具体为: 用水人口为4 人及以下, 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6 立方米以下的,按基本水价计收水费; 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7 立方米以上至34 立方米的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 倍计收水费;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4 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按基本水价的两倍计收水费。
据此计算,第一阶梯基本水价在现行基础上将上涨50%。
报告称,当某一抄表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6 立方米但未达到27 立方米时,按26 立方米计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