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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雄
区伯日前到广州人大反映有关自来水价格调整问题,据区伯反映,市自来水公司自2006年开始到现在,共计提取9亿元水费专用于“一户一表”改造并平衡财务费用,“改造目前完成了多少?那9亿元去了哪里?”
据查,早在2005年12月,广州市物价局就对自来水公司作出过《关于对我市自来水价格改革方案的批复》(穗价〔2005〕239号),其中明确说:“‘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是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实现终端收费的前提。你公司应从2006年1月1日起用5年时间,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116.64万户居民自来水用水户计量系统完成改造,每年从售水收入中计提定额资金1.5亿元,计提8年,共12亿元,专用于对居民自来水用水户计量系统‘一户一表’改造并平衡财务费用;同时,每年从售水收入中计提定额资金665.8万元,计提5年,共3329万元,用于完成1.94万个居民楼宇消防用水计量水表的加装费用。”区伯的疑问正是由此产生。
市自来水公司回应说,“116.64万户改造已经大致完成。”“现在仍在对新增用户进行改造。”这让人心生不解:大致是多少?大致即是说还没有全部完成,按照物价局“‘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是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实现终端收费的前提”的批复,改造没完成,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实现终端收费的前提已经不存在了,如此一来,水价调整如何操作?
此外,“新增用户”是什么用户?如果是指新开楼盘,可是,新楼盘用得着改造吗?还有那个消防用水计量水表都加装了吗?
总之,我觉得这里面似乎还有些情况没有搞清楚,套用物价局的说法,情况不明,就不具备做出决策的“前提”。
这次市政府将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交给人大审议,在完善公共政策的决策程序上开了个了不起的好头,非常值得肯定。相信人大一定会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民意机构的作用,将公众的意见贯彻到公共政策的决策中去,至少,对于区伯提出的这些疑问,要请有关部门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
(作者系广州市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