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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今年餐饮业员工又要涨工资了 整体涨幅不低于9%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14: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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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去年签订的餐饮行业集体合同为期一年,到今年4月下旬即将期满。昨日,我市餐饮行业企业和职工代表共同签订新一轮集体合同,对工资标准、薪酬涨幅做了新的具体规定。其中,该行业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再次提升,分别为1300元、1064元,今年餐饮业职工的工资增长不低于9%。

  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涨至1300元

  随着我市最低工资上涨,在新版合同草案中,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也“刷新”: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的合同比,这两项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130元、89元。

  薪酬涨幅不低于9%

  在今年集体合同的协商中,最大的分歧点当属今年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据介绍,职工方曾提出9%至11%的薪酬涨幅,但企业考虑到企业成本如油价、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今年企业增收的不确定性较大、对加工资的承受力度有限,因此劳资双方经磋商,将今年的工资增长幅度确定为不低于9%。

  “去年的增幅对行业有好处,今年我们同意增加”,市餐饮业协会会长、小蓝鲸酒店董事长刘国梁表示,去年涨工资后,餐饮行业吸引力增加,企业的“用工荒”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员工的满意度提升也使得服务质量相应提升,企业利润得到持续增长。去年,不少餐饮企业纷纷“开疆拓土”开辟新店,餐饮业发展势头较为迅猛。以“小蓝鲸”为例,不仅去年增开了3家分店,而且还有2家正在筹备中。

  职工方代表田进表示,服务行业低收入的情况突出,虽然增长的幅度较高,但原来“欠账”较多,使工资先快速提高,使之与GDP相适应,以后再考虑平稳提高,“对整个行业都是好事”。

  劳资双方商谈气氛缓和

  记者注意到,与去年谈判的激烈、艰难相比,今年的气氛较为缓和,过程也很顺利。刘国梁介绍,去年签订集体合同,企业也尝到了甜头,不仅缓解了用工荒,企业用工稳定,促进了自身发展,还使全行业的劳动争议发生率降低,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形象为人们认同。“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识到,这不是此消彼长、你涨我降,而是共赢、互惠。”

  据介绍,去年,我市的餐饮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武汉样本”誉满全国。实施一年来,成效显著,94%的职工工资达到或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消灭了“地板工资”,社保缴纳由21%提高到62%,职工流动性由8%降至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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