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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最高人民法院4月20日一纸“发回重审令”,法学界、公知界对于吴英之罪的争议又起波澜。9年前同样因集资问题遭受牢狱之灾的农民企业家孙大午再度被推上了舆论前台。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孙大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此案应属民事案而非刑事案,吴英无罪但有错,“她就是无知、狂妄,想通过搞企业一下子发大财,很愚蠢。”
吴英是不是被误认的“民间金融代言人”?外界对此仍有争议。孙大午则由此个案谈到了对于金融管理体制的反思。“我们的银行还是国家银行,我们的金融对民营企业还没有开放。”他说,“现在我的企业要从银行贷款也不容易,还贷不到款,我们的土地、房地产都不能抵押,因为是集体建设用地。我现在发展得还是很缓慢。”孙大午称,“她的企业是膨胀的,我搞了18年才搞到亿万资产,是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的。我是真实的亿万富翁,而她不是。我举债的同时,企业有很强的偿还能力。”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