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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市公司一季报披露进入高峰期,然而,91家本应是高成长的创业板企业的一季报净利润增长仅为1.88%,更是出现了多家2011年刚上市的企业净利润快速下滑的情况。专家认为,过度的财务包装是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当追究相关保荐人的责任,并通过改革发审制度、转移监管重心来减少这种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23日,创业板已有91家上市公司公布了2012年一季度业绩报告,91家企业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4亿元,同比去年的16.33亿元仅微幅增长了1.88%。91家企业中,有23家出现了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占比高达25.3%。其中,佳讯飞鸿、智云股份、启源装备和新大新材甚至出现一季度亏损的情形。除此之外,瑞丰光电、易世达、奥克股份等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净利润跌幅也在5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23家净利润下滑的上市公司当中,2011年以后上市的就达到了12家,分别为佳讯飞鸿、明家科技、温州宏丰、欣旺达、瑞丰光电、安利股份、金力泰、华峰超纤、天瑞仪器、福安药业、鸿利光电和佳士科技,其净利润跌幅分别达到了354 .55%、91.21%、77.89%、70.52%、50.91%、45.75%、39.04%、35.89%、29.81%、26.53%、23.40%和11.58%。
从保荐人的情况来看,在上述12家业绩快速“变脸”的次新股中,保荐人包括了国信证券、广发证券等12家券商,而业绩下滑幅度最大的三家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则分别为华泰联合证券、民生证券和中德证券。一位长期从事证券维权的律师对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业绩快速滑坡,首先,是应当追究这些保荐人的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的,证监会将对保代采取3到12个月内不受理保荐材料或撤销保代资格的惩罚措施。
经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