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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行动。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针对此类犯罪的首次大规模专案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战果。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4月20日,经过4个多月连续奋战,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公安部部署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一举抓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
这次行动最突出的战果之一,就是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实现了全环节侦破。此类犯罪层次较多、关系复杂,总体上可分为源头、数据平台、非法调查类公司三个层次。部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中有机会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是泄露信息的“源头”,隐藏较深;直接从“源头”获取信息的“中间商”,在向各地批发、零售信息的同时,相互不断买入新的信息,掌握着海量数据,构成兜售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一批非法调查、讨债公司购买信息后,从事非法讨债、诈骗和敲诈勒索等下游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第三层次。
我们发现,此类犯罪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巨大信息犯罪网络。一些数据平台掌握着海量的公民个人信息,有的能够提供全国的个人乘坐航班信息,有的提供全国工商档案查询,有的专门提供各银行账户信息。非法调查公司数量众多,全国大中城市均普遍存在,北京、广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尤为严重。不法分子之间借助互联网实时、快捷地交易个人信息数据,并通过网上银行完成资金转账。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