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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拟试行阶梯式电价 每千瓦时分三档逐级递增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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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上海4月26电 (记者谢卫群)为了实现低碳目标,减少能源消耗,上海拟实行阶梯式电价。今天下午,上海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公告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5月11日组织召开本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听证会。记者了解到,在本次听证会上,有关部门将提交月度、季节性月度和年度三套方案,并听取市民意见。

  每千瓦时电价分三档逐级递增

  “阶梯电价”全称“阶梯式累进电价”,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随着户均消费电量增长,每千瓦时电价逐级递增。根据国家发改委之前公布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居民每月用电分成三档: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三档电量即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

  部分低收入人群每月免费用电15度

  按照发改委的思路,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起步阶段电价提价标准每度电为0.30元左右。这也就是说,实行阶梯电价后,用电越多价格将越高,这一政策的出发点在于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根据国家规定,对本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度的电量标准设置免费用电基数。具体操作时,由市电力公司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在电费账单中直接进行扣减。同时,本市在调整年度低保标准时,也将综合考虑阶梯电价因素。此外,本市的合表用户家庭,考虑多数都在老旧小区,生活条件较差,这部分用户不实行阶梯电价,也暂时不加价。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主要考虑到对低收入群体予以政策优惠,而对少数用电较多的高收入家庭实施高电价,则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

  听证会上将提交三套方案

  记者从发改委获悉,在5月11日举行的听证会上,将公布月度、季节性月度和年度三套方案,同时听取市民的意见。这三套方案是根据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结合本市气候条件和居民用电习惯等实际情况,按照2011年全部居民用户实际用电量数据综合制定的。

  在“月度方案”中,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0-260(含)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保持当前价格水平不变;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260-400(含)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电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超过400度的用电量,这部分电量每度电加价0.30元。而“季节性月度方案”则将每年1月、7月、8月和12月定为冬夏用电高峰时期,其余月份为非高峰时期,分别制定各档的用电量基数。在“年度方案”中,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为基数实施。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三套方案电量全年平均后,第一档、第二档电量的上限依然是户均每月260度和400度,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水平分别都是每度电0.05元和0.30元。最后用哪套方案,需听证会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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