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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不搞全国“一刀切”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0: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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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陈昊报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近日表示,全国各地正在准备召开阶梯电价政策听证会,就各省份阶梯电价具体方案听取公众意见。由于各地经济社会条件差别较大,阶梯电价政策不搞全国一刀切。

  周望军26日在新华网访谈时说,居民阶梯电价的核心是多用电者多付费,通过价格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居民阶梯电价分为3档,第一档不提价,覆盖本地区80%居民用户;第二档电价适当提高,覆盖95%用户;第三档电价较大幅度提高。

  他举例说,东部某省规定第一档电量为204度,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04度则电价不变;第二档是280度,其中204度和280度之间的76度电每度电要增加5分钱。超过280度的部分单价每度电要加3毛钱。“如果你把家里的用电量控制在204度以内那就不加价,这就体现了多用电多付费,目的就是要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据周望军说,这次阶梯电价方案规定:各地根据情况每个月给低收入户10度到15度的免费电;实施阶梯电价换电表费用不用城乡居民承担。

  据他介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把每档电量决策权交给地方,让群众参与设定,能够尽可能地符合实际情况。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电量越来越多,一二三档用电量是可以适当调整的。

  多年来,我国对居民用电实施隐性的补贴政策,即居民用电价格实行低电价,工商业用电实行高电价,用后者的盈利弥补居民用电的亏损。这和许多国家的做法完全相反,也意味着我国高收入家庭由于用电量多,享受的隐性电价补贴超过中低收入家庭。

  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居民用电占总用电量的12%,但在居民用电中,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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