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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企胜首例输美汽车零配件“双反”案启示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1日 16: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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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杭州5月1日专电 题:浙企胜首例输美汽车零配件“双反”案启示录

  新华社记者 张遥

  尽管经过美国商务部两轮裁决,曾一度面临惩罚性“双反”关税、几乎就要退出美国市场,但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坚持抗辩,在商务主管部门等多方支持下,历时一年的中国输美轮毂双反案近日获得行业无损害抗辩全票通过。

  这意味着中国钢制车轮出口美国,将无需缴纳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的背景下,赢得中国企业今年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首个“无损害”裁决,6比0全票通过的背后暗藏多重启示。

  2011年4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立案,对中国生产的钢制车轮展开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中国钢制车轮在美国的倾销幅度从44.96%到193.54%不等,并接受了一定额度的补贴。一旦开征高额关税,对中国钢制车轮出口美国无疑是巨大冲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是最终赴美抗辩的涉案企业。美国发起的此次双反调查中,50%以上的涉案车轮来自金固公司。“头一回遇到美国发起的双反调查,从初裁到终裁,裁定的倾销和补贴幅度都很高,有一阵都想放弃了。”金固公司总经理孙锋峰说。浙江省商务厅传来的信息让他看到了一线生机。

  原来,按照美方的双反调查程序,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需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都作出肯定性裁决才能执行。如果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否决终裁,即便美国商务部之前裁定存在倾销或补贴,最终仍然无权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

  距离听证会仅剩不到一个月。孙锋峰带着公司里的十几名外贸部员工,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一个星期整理的抗辩材料,堆积起来超过1米高。一边从商务主管部门了解抗辩流程要领,一边聘请国外知名律所和第三方数据分析公司,就在一些企业渐渐放弃抗辩时,金固的准备越来越“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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