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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是西安市一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辛辛苦苦攒了20多万,一直想在西安买套房子,但高房价让他望尘莫及。2010年的一天,小王在街头,无意中收到一张售楼传单,上面说这个在长安区韦曲街办的楼盘,每平米均价仅为2000元左右。
小王看到这个广告后开心不已,因为长安区房价,每平方米均在4500元以上,小王盘算着,如果只交首付,他手头的钱,可以买两套房子。
于是,他立即去售楼部,了解情况后,付钱买了两套房子。与他一起买房的,还有9人。
首付交后,迟迟不见工程开工。小王就与另外9名购房者联系开发商乔某,这才发现,超低价的房子,原来只是个“空中楼阁”式的骗局。
原来,早在2009年9月,一个叫乔某的人,得知某单位欲在韦曲街办开发楼盘,他就与该单位领导洽谈,双方签定了联建协议:建设用地由该单位提供,乔某提供全部工程资金。2010年4月29号,乔某用其二姐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家房地产公司,他自己是股东,法人是他二姐。
随后,乔某开始了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租了房子作售楼部,招聘了5名置业顾问。同时,印制了15万份售楼宣传彩页,和500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后又招聘了8名社会人员,在高新区、雁塔区、未央区等地发放楼盘宣传彩页。
很快,乔某借来的42万元启动资金花完了,于是,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试着卖房子。”
从2010年12月开始,短短5个月内,乔某在没有“五证”的情况下,陆续“卖”掉了11套房子,所得房款约110万元。2011年9月,该单位因没有办理好相关土地手续,与乔某解除了联建协议,此时的乔某,已将110万卖房款挥霍一空。
后知后觉的小王,与另外9人一起,将乔某告上法庭。近日,乔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长安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占小便宜往往会吃大亏,虽是老生常谈,但要牢记深思。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孟宏安实习生张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