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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IPO 擅自提价拉升业绩难持续
4月19日,垄断了新疆阿克苏地区多个城市燃气业务的新疆浩源天然气预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拟于深交所上市。然而,新疆浩源通过违规擅自提高天然气销售价格提高毛利率;有媒体质疑,依靠违规涨价拉升毛利率,这样的盈利能力难以持续。
招股书显示,新疆浩源主要从事城市燃气业务,目前已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等多地取得了30年的特许经营权并已实际从事城市燃气服务。公司在上述地区开展的业务具有自然垄断业务,完全占有上述地区的城市燃气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6月末,新疆浩源的综合毛利率高达47.25%,而同业的陕天然气仅为22.83%,深圳燃气为17.77%,长春燃气仅为12.54%。然而,据2011年8月份国内部分城市车用天然气价格表,广东的价格是4.7元每立方米,陕西为3.55预元,长春为3.7元,新疆浩源所垄断的阿克苏地区价格最低,为2.3元每立方米。也就是说,以上城市天然气单价均比阿克苏地区高,但新疆浩源的毛利率和净资产率依然高于这几家企业。
更为重要的,有媒体调查发现,2011年4月份,阿克苏市车用天然气从2009年开始多番涨价,且都未经发改委审批。同年4月16日,阿克苏地区发改委在回应说:地、市两级发改委知道新疆浩源连续涨价是违规的,但因为该企业正在申报上市,财务三年不能动,所以就默认了。
据了解,目前我国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城市燃气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这样的情况下,经营企业并没有涨价自主权。对此,媒体质疑,依靠违规涨价拉升毛利率的企业,其盈利能力难以持续。[详细内容查看专题:新疆浩源IPO 擅自提价拉升业绩难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