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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坚
去年9月份以来,温州地区发生了多起因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产生的企业家“跑路”事件,类似情况也在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其他地区发生。这一情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凸显出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一直以来的融资困境。
在资本市场还没有充分发达到多个层次可以覆盖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情况下,间接融资即银行体系的融资应该成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主要渠道。但各种原因造成了目前银行体系无法发挥这一功能,这是“温州现象”发生的根源。
在一个金融市场充分发达、金融深化到位的地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需要资金的情况下都应拥有“融资便利”,即合法的、方便的和成本可预期的融资渠道。同时,资金充裕的一方,也可为资金找到合理的用途并取得满意的回报。金融机构在衔接资金的供求方的同时,获得自己的盈利空间。
但发生在温州的情况是,中小企业合法融资无门,中小企业为中国贡献了70%左右的GDP,但却不能通过正常融资来获得发展。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多投向国有大企业、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市场,明显“嫌贫爱富”。地方性商业银行也未能向中小企业伸出援手,它们对于无抵押贷款的利率一般会达到基准利率的2倍,而有抵押贷款只有1.5倍。缺乏抵押资产的中小企业自然得不到地方商业银行的青睐。
在合法融资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中小企业无奈转向了民间市场:融资性中介机构——担保公司和地下钱庄。这些渠道虽能提供贷款,但是利率却高得惊人。在温州,至2010年底,融资性中介机构数量达到了1879家。来自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的数据显示,去年9月份,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利率是25.44%。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达到1100亿元,89%的家庭或个人、60%的企业参与其中。
一方面,中小企业的经营者在各项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的同时,又遭遇高利贷重负,不得不“跑路”;另外一方面,拥有充裕资金的企业、个人甚至一些国有银行,开始不务正业,把资金投入地下融资渠道获取暴利。这就是金融业需求和供给严重“不对接”产生的恶果。
“温州现象”给予我们的重要启示是:中国的金融深化和金融改革任务已经迫在眉睫,时不我待。笔者以为,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1)放开民间金融,降低银行准入门槛,鼓励竞争。(2)实现利率自由化,允许利率在合理的限度内浮动。(3)完善资本市场,建立多层次的满足各类企业直接融资需求的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4)政府加大对于中小企业的担保和扶植力度。这样,“温州现象”才能够彻底消失。
(作者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