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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成本被物价局核减80亿 回应称依据不同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11: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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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刘倩 在成本监审报告中,省物价局共核减广东电网公司2008至2010年度费用总额高达80亿元,年均近27亿元,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日前质疑,电网公司是 否存在成本报大数?昨日,广东电网公司回应称,之所以存在核减,是由于企业上报成本和价格监审依据不同。对于韩志鹏所质疑的“福利电”,电网公司也再次表 示,电网员工没有“免费电”可用,也不存在交电费后还可以报销或有补贴的情况。

  省物价局公布的《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报告》)数据表明,广东电网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不计入定 价成本的费用总额为802830.99万元,核减了超过80亿元。韩志鹏质疑,在《成本监审报告》中,电网公司提出的2010年人工成本为1236354 .32万元,省物价局核定的为918663.97万元,仅人工成本就核减了32亿元,电网公司是否存在成本报大数的问题?

  广东电网公司方面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成本监审体系不一造成的。企业会计审核和物价部门核定电价成本属于两种不同的审计。广东电网公司上报的成本 报告,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制度和标准,是企业实际成本。省物价局在定价过程中,是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定价准则审核的。“不能说 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广东电网公司每年都必须要接受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在账目管理方面非常严谨。”

  省物价局日前也表示,这主要是因为成本监审中的定价成本和企业实际发生的会计成本有差异。具体来说,定价成本是根据成本监审的原则和核算口径, 按照社会资源合理使用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会计、财务等相关规定的合法成本费用进行合理化审核后的一种社会平均成本、计划成本、 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是政府价格决策的基础依据。企业会计成本反映的是实际成本支出水平,如果支出水平不合理,政府定价时可不予认定。

  电改信息

  合表用户改造尚无时间表

  合表用户此次不实行阶梯电价,,只能接受把电价统一调高的结果(第一方案每度提高4.43分,第二方案每度提高4.71分),合表用户显得有些 吃亏。方案虽然提出,合表用户改造为一户一表无需自掏腰包,但部分地区没有预留通道或装表位置,情况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全部改造尚无明确时间表。

  电网公司表示,广东合表用户大概涉及2000多个小区,如果这类用户每月不超过第一档的用电量,确实会亏几元钱。但一般合表都包括几户人,用电合在一起都达到第三档的用电阶梯。合表用户所有用电加价4分多钱,比第二档阶梯加5分钱的价格稍低。

  低保户、五保户优惠“先征后退”

  本次方案中提到,将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设置免费用电10-15度,此项优惠政策将如何实施?

  电网公司表示,这类补贴的发放采用先征后补的形式。低保户每月用电后要先交电费,能够享受电费补贴的名单最后由民政部门统计后交给电力部门,电力部门再返还。

  学校用电将更便宜

  学校在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中被当成合表用户。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户的提价水平分别为4.43分和4.71分,不少学生担心学校涨电费。电网公司表示,按新方案,学校电费不仅没涨,反而降价了。

  电网公司解释,此前学校是按照非普工业用户计算电费,每度电约为0.8元。按新的改革方案,以后将划为居民用电,但暂不实施阶梯价,而是按照合 表用户计算。居民电价目前是0 .61元/度,如果按照现有的两套阶梯电价方案,最高0.66元/度,比以前按照非普工业用电的电费便宜了0.1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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