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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创业者将首次被纳入扶持范围,这是记者昨天从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的信息。据悉,该区近日调整多项创业促就业政策,放宽了对创业者户籍的限制,并将扶持创业的重点聚焦至小企业、民办非企业和青年群体创业上。
据悉,虹口区《鼓励青年创业专项补贴政策》规定:参加虹口组织的创业培训和创业见习(实训)后实现创业并带动就业的青年,给予专项开办费补贴6000元;招用本市失业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的80%的补贴;招用本区失业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缴费金额全额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工商注册登记起的18个月。
专项开办费补贴条件为: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均在虹口,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创业组织;创业组织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创业组织带动本市户籍就业人数不少于1人。
社会保险费补贴条件为: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均在虹口,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民办非企业;非本市户籍创业者(法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申请补贴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