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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一直在呼吁的农业保险条例近日终于露面。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们确实已经等了很久。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这几年,由于涉及的点和面都比较大,因此,一直都很希望能从国务院层面出一个条例来规范这一业务领域的操作,现在终于迈出了这一步,相信这对于中国农业保险的持续稳定发展会极为有利。”国元农业保险公司董事长张子良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说。
近年来,中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但农业保险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因而,为从制度上解决上述问题,推动农业保险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农业保险条例。
记者注意到,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目前的农业保险不具有国家兜底和强制性的特点,因此,将其定位为有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这也就是明确了,农业保险必须是市场化运作,而不能是政府主导。”张子良说。
在职责定位上,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务院建立由发展改革、民政、财政、税务、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农业保险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协调全国农业保险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农业保险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务规则方面,征求意见稿确立了经营农业保险的市场准入机制,明确了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的管理机制;还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原则,规定农业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损益等规定。
业内专业人士告诉记者,虽然这么多保险公司都有涉及农险业务,但农业保险的96%还是主要由6家保险公司在经营,即4家专业农险公司(安信农险、安华农险、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国元农险)和2家综合性保险公司(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险)。在其看来,农业保险应更多由专业性较强的农险公司来经营,这对于中国农业保险的长期、稳定发展才会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