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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专户将可参与商品期货 开户障碍已扫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10: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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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7日发布通知,明确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通知称,根据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制定的《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暂行)》,期货公司可以为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等机构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业内人士分析,《指引》为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扫清了最后障碍,也为未来参与期货市场的众多金融机构留好了开户的合规通道。

  根据《指引》,特殊单位客户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此前,仅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颁布了《特殊法人机构交易编码管理业务指南》,而郑商所、大商所与上海期交所此次颁布特殊单位客户开户的规定,意味着金融机构在商品期货的开户环节上有了法律依据。业内人士分析,未来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将逐步放开。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准备工作早已展开。一些基金公司正在履行董事会相关审批手续,预计在程序结束后,基金专户参与商品期货市场即可进入申请阶段。

  此外,券商、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需要等待主管部门发布具体参与办法后,才能依据开户办法申请交易编码并进入商品期货市场。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券商、信托等机构入场的口子都已经留好。

  目前,统一开户系统改造尚未完成,需由期货公司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交易编码。系统改造完成后,特殊单位客户开户将直接通过统一开户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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