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记者从8日闭幕的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研讨会上获悉,中小微企业私募债首批试点项目正在推进中,中小微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也在制定中,争取上半年开始试点。
研讨会上透出的信息显示,根据证监会的统一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制定中小微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相关交易所也在抓紧制定相关措施。
据了解,结合场外市场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私募债试点,监管层将探索做市商制度,支持证券公司建立面向自己客户的柜台交易市场,允许证券公司将个性化产品通过柜台交易市场销售给合格投资者。
当前,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现象较为普遍,迫切需要丰富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针对这种情况,证监会立足于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研究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作为公司债的一个种类,非上市中小微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目的不着眼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形式特征,将引入多种增信方式,加强在选择企业、增强信用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弥补债券市场制度空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也为合格投资者提供创新的投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