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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卡捐款
辛苦攒下5万多元,卡在身上,钱却不翼而飞。4月30日,在南城上班的贺小姐收到银行短信,银行卡内5万多元分12次被刷。当天,东莞市南城区新城派出所已立案调查。5月7日,涉事的平安银行东莞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安机关破案之前,该行不会赔付。贺小姐的丈夫王先生称,近期将会整理材料起诉平安银行东莞分行。
5万多元不翼而飞
贺小姐是河南人,来东莞六七年,目前在一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工作。今年1月6日,贺小姐在平安银行东莞分行开办了一张银行卡。“当时考虑到平安的银行卡跨行转账不要钱,就把其他银行账户上的钱都转到了这个账户。”贺小姐称,账户除了有5万多元活期,还有一些定期存款。
今年4月30日早上8时36分,贺小姐手机突然收到平安银行的短信,称涉事账户消费了4519.75元。在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贺小姐又收到了11条类似短信,消费金额都是4519.75元。贺小姐急忙报警,并到银行取走了余款和定期存款。
拉卡拉上12次消费
贺小姐称,之前最近一次使用该银行卡,是在该行A T M存款机存入了3800元,当时并未发现异常。贺小姐的丈夫王先生称,当天为报案需要,要求银行出具账户消费明细以及发生消费的地点、POS机编号等相关信息,遭到银行拒绝。5月4日平安银行东莞分行才向广东银联申请,称该行客户疑似卡被盗刷,申请调取发生消费的相关信息。结果显示,发生消费的POS机编号共有12台,编号相连,由广州市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核发。
广州市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表示,其是第三方支付结构,不应对此事担责。当天上午,东莞南城新城派出所就此事立案。
银行不接受“责任对半分”
王先生表示,此后他和贺小姐几次跟平安银行东莞分行协商,甚至提出银行和储户各自承担一半损失,遭到银行方面拒绝。
5月7日下午,王先生再次到平安银行东莞分行讨说法,等了一个多小时后,银行工作人员称“领导已就此事上报省行”,会电话回复银行对此事的处理情况。5月7日下午,平安银行东莞分行称必须公安方面先破案再根据相关情况协商赔付之事。
王先生称,近期将起诉平安银行东莞分行。
律师说法
银行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广东瀚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秋波表示,对银行而言,银行应该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当事人如果证明自己的银行卡不曾丢失,没有泄露过密码,身份证也没有借给别人用,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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