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财经资讯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9日说,已经将有分红条件却长期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列为监管重点,如发现其分红政策有不当之处会采取监管措施。
根据证监会统计,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共有854家未进行现金分红,占全部公司家数的39%,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522家,2006年至2010年连续五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有422家。近三年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呈下降趋势,大型蓝筹公司成为现金分红的中坚力量。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证监会已要求各派出机构核实了解本辖区累计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情况较好但未分红公司的详细情况,并将该类公司作为关注重点,核实其对外披露的不分红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他还表示,对于上市不久即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部分公司,证监会也将重点关注,防止现金分红成为大股东套现工具影响上市公司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