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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将重点关注累计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情况较好但未分红的公司。
尽管监管层一再强调“鼓励现金分红,增加回报股东意识”,然而,记者经过调查统计发现,从2008年至2011年,沪深两市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虽然逐年增多,但是分红比例却逐年下降,且有上百家公司连续多年“一毛不拔”。
赚得多、分得少可谓是中国股市的真实写照。根据中国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0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所有上市公司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所有上市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69%、35.85%和30.09%,显示上市公司虽然实施现金分红的家数增多,但是分红比例却逐年下降。
2011年,在监管层苦口婆心、严厉督导下,沪深上市公司“铁公鸡”特性依然不改,分红比例低于往年平均水平。数据显示,2011年,沪深两市拟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有1602家,占所有上市公司家数的比例为67.71%。
此外,实现赢利却不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依然很多。沪深两市2366家公布2011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有2206家公司盈利,其中616家公司实现盈利且有未分配利润,具备分红能力却不向股东分红。
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有170家上市公司连续10年不分红,剔除掉76家没有分红能力的“ST族”,仍有94家公司连续10年未分过红。
西南证券研究与发展中心业务总监许维鸿表示,只有稳定、连续的分红才能让普通投资者愿意投资股市,而不是投机炒作。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资本市场及上市公司尚未真正形成促进现金分红的约束机制及股权文化,现有公司自治体系下政策规定的效力具有局限性,导致部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缺乏持续性的长期制度安排。
《通知》对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重视现金分红提出了明确要求,将重点关注那些累计净利润为正、现金流情况较好但未分红的公司,以及上市不久即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公司,防止现金分红成为大股东套现工具,影响上市公司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