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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民间借贷“防火墙”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0: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江苏法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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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沂市司法局积极构建民间借贷安全“防火墙”,切实维护地方稳定。一是注重宣传,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露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民间借款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纠正一部分群众的投机心理。组织律师、公证员走上街头,设立宣传咨询台,宣传《合同法》、《担保法》及《公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市民学习和掌握有关民间借贷以及查处非法集资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二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司法所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力量,针对当前经济领域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因民间借贷等引发的职工下岗、失业补助、企业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工资拖欠、工伤损害赔偿等纠纷;深入排查因企业倒闭等引发的涉众型经济案件、债务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确保情况清、底数明;对群体性上访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社会安定。

  三是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充分发挥律师对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法人结构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作用,帮助企业建立法律政策风险和经营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法律风险,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深入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切实解决中小企业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和损失;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成长型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提升中小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扩大范围,强化法律援助。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广大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尤其是针对因企业主出走引发的劳资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立应急机制,简化援助申请程序,做到特事特办,有效发挥法律援助作用。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联动机制,加大与劳动部门联系,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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