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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拟调高 地方国企将纳入国资预算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08: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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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斯 康怡

  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结束后,在其成果清单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中国政府承诺稳步提高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增加上缴利润的中央国企和省级国企的数量。

  接近财政部人士对本报表示,上调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或将在明年推动,上调幅度仍在5%左右,“不会一下子到30%或者50%的。”该人士表示。

  近日,国资委相关司局正在做关于《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研究》的课题,该课题提出国资部门应将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权拿到手中,国资预算应由央企监管部门国资委独立编制。

  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认为,国资委应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使国有企业最终改革成公众公司,届时不用研究分红比例,政府只需按照股权比例分红即可。

  年内暂不调高

  提高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并不在今年工作目标中,这可以说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一个结果。

  2011年中国上调了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平均提高了5%。2012年的工作目标中,只有国资预算扩围,但没有提高红利。“我们认为这也合乎经济学原理和游戏规则。作为出资人政府本应按照出资额收取投资回报,如果不收或者少收,相当于对企业的补贴。”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表示。

  据悉,目前国有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受到的阻力颇为严酷,其原因之一是很多国家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不向全民缴纳红利或者缴纳极少,使得中国的国有企业似乎是以举国之力在与其他国家的市场化的企业竞争,这被认为极不公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解释,目前央企上缴的红利已经不用于对企业直接补贴了,主要用于国有资本注资、央企重组成本的支付以及国企在重大灾害中的救灾支出。

  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解释,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取红利,并且规定红利比例,这些都是表象,实质是为了推进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国企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让国企变成公众公司,政府按照所占股份比例分红即可。那时根本不用制定上缴红利比例,政府分到的红利直接进入政府预算。

  接近财政部人士对本报表示,上调国有企业红利上缴比例或将在明年推动,上调幅度仍在5%左右,“不会一下子到30%,50%的。”该人士解释,在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如果大幅提高红利收取比例意味着效率的下降,因为这些钱几乎大部分都返回企业用于央企进一步发展。如果留在企业创造的经济要比收上来更有效率。

  中国进一步承诺“增加上缴利润的中央国企和省级国企的数量”。这一承诺符合中国正在进行的国资预算扩围工作。

  目前国资委监管118家中央管理企业,而在中央部委下面有着6000家左右的部属央企。财政部从2010年开始着手将这些部属央企纳入国资预算范围,并收取红利。截至今年年初,已有11部门的1931家部属央企纳入国资预算范围,缴纳红利。

  财政部相关官员曾对本报表示国资扩围是近年的主要工作目标,争取将所有国企纳入国资预算范围,这不仅包括部属央企,还有地方各级国企。

  目前中央管理企业、部分中央部属企业和省级国有企业已纳入国资预算,每年两会期间与公共预算一起报全国人大审批。省级以下政府部门还有数量庞大的国有企业,目前财政部正研究将省以下国企也纳入国资预算范畴。

  不过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表示,今年的扩围谈判还未开始,现在扩围难度变得越来越大,一些部委下属企业众多,关系错综复杂,部委自己都不清楚。而且赶上事业单位改革,很多企业都是部委下属事业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人事、机构的变化使得摸清部属央企底细难度加大,纳入预算则更无从说起。

  去年有望进入预算范围的水利部就因其下属企业多而复杂暂被搁置。

  争夺国资预算权

  财政部不是唯一对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权发出声音的中央部门。

  国资委也于近期提出国资部门应将国资经营预算管理权拿到手中,国资预算应由央企监管部门国资委独立编制。“这种模式就是说国资委拥有独立账户进行预算收支,享有完全的国资预算编制权,并直接向同级人大报告。”一位国资委官员说。

  文宗瑜表示,这一提议并不符合中国目前进行的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方向,更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法,即所有政府收支预算编制统一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汇报。

  “三定方案就没有给国资委预算编制和向人大直接汇报的职能。”文宗瑜说。

  他表示,目前中国正在对政府所有收入进行清理归并,所有政府收入必须进入国库,央企红利也一样,怎么可能放在国资部门账户上进行收支,这是改革的倒退,并且没有法理依据。

  此外,上述国资委人士还透露,目前也在对央企红利收取比例进行研究,“目前试行的政策主要缺点是收取比例缺乏灵活性,现定的都是固定比例,没有办法反映出不同的企业在投资机会和发展前景上的差别,因为未来可能将比例设定为由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共同组成,浮动部分的权重应该考虑到行业特点,例如周期性行业的收益变动性大,可变部分就应该越高 ”。

  上述接近财政部人士表示,财政部曾做过相关课题,提出这种浮动比例的可能,但因浮动比例需要政府与企业一对一谈,增加了行政成本,也给权力寻租留下空间,最终财政部采取固定比例。文宗瑜认为,固定比例公开透明,政策刚性强,有利于实施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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