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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地方自行发债仍限沪浙粤深四省市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1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阿思达克财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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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旗表示,MI能源<01555.HK>国内资产继续推动产量的同时,旗下哈萨克斯坦资产可确保长远增长,预计未来四年的产量年复合增长率达21%,而哈萨克斯坦产量料於2018年达至高峰。首予「买入」评级,目标价2.8元。 财政部发布《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显示2012年地方自行发债仍仅限於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四个省市;债券品种除以往的3年和5年期後,新增7年期品种可供选择。

  办法显示,试点省市发行政府债券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发债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债规模限额;2012年度发债规模限额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年。此外,今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依旧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办法并称,2012年试点省市发行的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5年和7年,最多可以发行三种期限债券,每种期限债券发行规模不得超过本地区发债规模限额的50%。

  去年中国地方政府共计发行2,000亿元人民币的债券,期限分3年和5年两种。其中财政部代理发行金额1,771亿元人民币,上海等四地自行发债额229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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