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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罗顿子公司怠于催款 大股东不满提议案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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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由于ST罗顿(600209)的子公司长期亏损和怠于催收债权问题,公司大股东看不过眼,向股东大会临时提交了《关于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敦促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清理债务实现扭亏的议案》。

  据悉,持股32.07%的股东海南黄金海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向ST罗顿董事会提交《关于增加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增加对公司子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长期亏损和怠于催收债权问题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需增加《关于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敦促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清理债务实现扭亏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酒店公司长期亏损,怠于催收到期债权,尤其是对金狮俱乐部债权。2004年至2011年底,酒店公司累计亏损14,500万元,长期未能清收金狮俱乐部债权累计2,366万元。

  上述情况直接导致公司长年扭亏乏力,并已经为广大社会股东、证券监管机关持续关注;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影响恶劣。虽经公司多次致函或采取其他方式催促,酒店公司其董事会、管理层一直未能做出积极回应。

  有鉴于此,希望公司股东会同意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敦促酒店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建议由刘飞、胡冰、林国伟成立专门小组并授权其全权代表公司负责与酒店公司及其董事会、管理层沟通、联系、解决上述问题;并由刘飞先生担任组长。

  同时授权该专门小组组长有权视实际需要采取如下措施之一或全部:1)向酒店公司及/或其董事会、管理层致函;2)要求酒店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审议解决方案并由相关人士出席接受股东质询;3)要求酒店公司配合股东清查其账册及资产;4)向相关主管机关举报相关责任人;5)起诉或要求酒店公司起诉债务人、责任人。

  海南黄金海岸集团表示,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敦促酒店公司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初步确定亏损及到期债权清收等问题的可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以便于股东查阅、监督。并要求、督促酒店公司定时向专门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接受社会公众股东监督。就相关工作重大进展或问题专门小组应在查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ST罗顿2011年报显示,营业收入243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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