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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怀孕员工办离职 快钱陷劳资纠纷(图)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1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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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1日讯(记者关婧) 在太平洋女性网总编董小姐因怀孕被强行辞退的新闻还没过去多久,近日,又有一位女士因怀孕“被辞职”,这次,变成了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快钱北京分公司”)。

  牛女士对中国经济网的记者表示,自己在2008年1月进入快钱北京分公司工作,担任BOC客户交付经理的工作,今年2月6日,她在不知道自己怀孕的情况下向公司提出了离职申请,但并未办理任何后续手续。随后2月23日,牛女士因不适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此次,牛女士立刻向公司提出请假,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

  在此期间,牛女士曾多次向主管领导和人事负责人表示要撤回离职申请,但都没有得到公司的正式表态。3月30日,牛女士在回到公司办理补假和报销手续时,其内部办公系统还可以正常使用,但自己的保险却已经停缴,离职手续已由公司其他人员代为办理了。

牛女士提供的3月30日登陆内部办公系统请假的页面截图

  牛女士表示,在知晓自己怀孕并批准休假后,快钱公司却采取不告知、单方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让她觉得十分难以接受。“我觉得,我和广州的那位董小姐是一样的,都是受到公司不公正的对待。”牛女士这样表示。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另外,根据今年5月7日公布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快钱北京分公司在知晓牛女士怀孕后,以“同意辞职”为由坚持解除劳动合同,牛女士表示于情于理都令人难以接受。

  牛女士表示,自己已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快钱北京分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及补缴保险。

  记者在联系快钱北京分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时,对方表示根据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快钱北京分公司认为,牛女士递交辞职申请后,单位已经招聘了接替其岗位的人员,牛女士随后因怀孕提出复职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对于这次的劳资纠纷,中国经济网将继续关注事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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