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资讯 >

稳增长再加码 “新36条”细则陆续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08: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随着上半年最后时限的到来,“新36条”实施细则出台已进入倒计时。

  继铁道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后,卫生部21日下发通知称,社会资本可以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是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一个重要补充。

  可以预期,未来一个月将是“新36条”实施细则的密集发布期。这也被看作是“稳增长”的重要一举。

  国家发改委研究院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对记者表示,从45个部门已落实的分工来看,下一步最有可能的是工信部研究出台放宽电信和部分制造业领域、国资委研究部分能源领域允许民资进入的细则。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正在制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细则。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

  在稳增长的重要关头,“出台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对扩大内需有直接推动。”国家发改委人士说。

  事实上,发改委在2012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中的首条就提出,“要以放宽市场准入为重点,实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鼓励政策。”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5年,我国就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2010年5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

  2010年7月,国务院把36条分解为40项重点工作,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此后,发改委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委、卫生部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但许多部门至今还未拿出“新36条”的实施细则。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刘迎霞此前表示,自“新36条”公布以来,央行、银监会、财政部和工信部等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更多的部门、更多的领域仍是没有多少动静。

  温家宝总理则在今年2月份给出了明确的时限,“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会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专家对记者说,随着准入门槛的进一步放开,其他无形门槛也要打破。只有可操作性细则的相继出台和落实,民间资本才能真正进入相关领域。(秦菲菲)

热词:

  • 新36条
  • 玻璃门
  • 弹簧门
  • 民间投资
  • 民间资本
  • 2010年
  • 国家发改委
  • 央行
  • 国资委
  • 银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