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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担心“影响经济发展速度”而遭到地方抵制的能源消费总量方案终于即将上报,在努力控制总量的同时调整结构将成为两大核心内容。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在昨日参加第十五届科博会2012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时表示,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方案已获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通过,准备报国务院审批,我国将进行实行“能耗总量”和“能源强度”双控制的措施。
能源消费总量指的是全社会的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费强度指的是单位GDP能耗。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初步核算,2011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34.8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7%。
方案明确提出推进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由于我国煤炭占能源结构70%以上,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约40%,做好煤炭开采工作成为我国节能减排关键,为此方案明确提出推动煤炭生产和利用方式的变革,通过矿井充填和煤炭地下气化工业化来替代现有的开发方式。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后,各地能源消费总量将受到严格控制和考核。”吴吟坦言,控制各地能源总量势必带来GDP的联动效应,将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因此如何避免地方出现抵触将是关键。
此外,为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暂不将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煤矸石煤泥综合利用发电、煤层气与页岩气、余热余压发电消费量纳入考核统计,而是要大力发展光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因其可离网运行,也可并网运行特征,避免了电力系统远距离输电的线路损失和极端环境变化的影响,经济、节能和减排效益突出。
“每个省从自身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肯定都想多要,但总量一旦被限制,结合各地实际分配到地方的比例也会相应减少。”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一方面,指标分配上肯定各有侧重,如何在限定数字下保持经济增长,各省就要自行考虑节约能耗、调整能源结构等方案。另一方面,各地对能源消费的习惯不同,产业发展情况不同,这些都应当考虑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