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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市场老鼠仓司法解释年内有望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4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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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出台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证券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市场操纵及“老鼠仓”司法解释有望年内出台。

  该负责人是在证监会召开的“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新闻通气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由于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明确了内幕交易认定的若干情形,被部分人士评价为内幕交易认定引入“举证责任倒置”机制。对此,该负责人解释说:“这种提法不尽恰当。本次是通过明确证明标准、证明要求达到一定程度降低证明难度的目的,并未有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刑法》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则。”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未涉及业内呼吁甚多的民事赔偿。对此,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刑事司法解释,而证券民事赔偿需要在民事赔偿的司法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他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讨论证券民事赔偿是否需要前置程序,是否采用集团诉讼等问题;司法机关正总结经验,研究过错认定、举证责任安排、金额计算等问题。“目前这项工作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他强调。

  除了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的司法解释何时出台?上述负责人说,证监会正全力配合司法机关推进操纵市场、“老鼠仓”的司法解释,乐观估计今年年内有望出台。他举例说,操纵市场以往典型行为是庄家操纵,现在这已不是主要方式,新型方式如“抢帽子”、信息披露操纵、特定目的操纵等出现,需作出具体解释、认定。

  有记者问及证监会如何看待设立专门证券法庭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证券司法专门化颇有动作,如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管辖权提升至省会城市法院,探索设立金融类法庭等,相信未来将有进一步进展。

  据介绍,近期证监会正在制订《上市公司重组的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非交易时间讨论重组有关事项。

  此外,对于举报奖励制度,这位负责人表示,希望能从法律依据和经费来源两方面推动。他还强调,证券执法和解制度还不太适合中国的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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