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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5月24日发布的2012年《房地产蓝皮书》指出,2012年我国对购买首套自住性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利率等优惠政策,应实现长期化、稳定化、制度化。
房地产蓝皮书指出,让房地产回归其居住的民生属性应是调控的终极目标之一,首套自住性普通商品房需求者多为普通工薪阶层家庭,其民生性无可置疑,一直以来在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得到政策优惠。对购买首套自住性普通商品房的优惠和支持应是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政策,应在完善居民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贷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尽力避免在首付比例、利率等方面优惠程度的频繁调整,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使房地产调控惠及普通工薪阶层,使普通工薪阶层对购房成本、还贷能力等有明确底数,更灵活自主地选择购房机会。应在完善家庭住房信息库、准确甄别首套购房者的基础上,在政策制定时规避对首套自住性商品房需求者的误伤,在保障普通商品住房供给的同时,对购买首套自住性商品房的首付比例、利率等优惠政策实现长期化、稳定化、制度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蓝皮书认为,超大城市住房价格快速上涨,房价高企,远超当地居民购房支付能力。住房市场与经济社会各方面因素紧密相连,后者为前者发展提供支撑力,超大城市房价上涨速度远超经济社会对其支撑力,继续快速上涨可能引致经济社会问题。尽管历经多次调控,但效果一直欠佳,“限购”政策使超大城市住房市场量价齐跌,调控效果初步显现。同时,超大城市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城市的人口承载力面临考验。因此,在保障合理需求的同时,应结合城镇体系建设、超大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房产税征收等,探讨限购政策制度化的可行性。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