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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同时印发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适用税率水平、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占比等因素。税改后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企业受益较大。根据中债资信选取的企业样本对所属行业进行测算,预计收费公路、机场行业税负有所增加,而港口、航运、航空行业税负基本持平。从整体上来看,交通运输行业整体上税收负担有所加重。
自2012年营改增试点以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由于增值税相对于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税负有所提高。但上海市制定了过渡性财政扶持的配套措施,对上海市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补贴,有望缓解交通运输企业税收负担,中债资信将持续关注未来试点地区交通运输企业补贴政策情况。同时由于营改增试点后,购入的动产能够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预计在现行税制下,未来交通运输行业的营业成本可抵扣项目占比将逐渐提高,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负面影响将逐渐降低。(中债资信 作者:郑荆璞、朱慧)
本文内容提要:
>适用税率低、毛利率较低、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占比较高的企业税改后受益相对较大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交通运输各子行业影响各不相同,其中收费公路行业、机场行业税负将有所提高,航空、航运、港口税负基本持平,流通环节较多的第四方物流和现代服务业将受到营改增较有利的影响
>试点后上海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有所增加,但上海市财税部门给予改革试点扶持基金补贴,有望减缓其税负增长;从长期来看,由于试点后动产折旧可以计入营业成本可抵扣范围,营改增对于交通运输行业的负面影响将逐渐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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