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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锦秋:华工科技高管涉嫌违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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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华工科技收到4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和独立董事骆晓鸣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董事会秘书刘卫和武汉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内幕交易;而新金石刚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就是华工科技董秘刘卫,股东就包括华工科技董事长马新强、董事王中、闵大勇等高管。

  此案有几个关键点。首先,为保证新金石获利,董事长等人可能为华工科技量身定做了公司有史以来罕见的“10转10派1.5元”分配预案;其次,为增加获利,新金石采取杠杆操作,今年以来新金石共动用逾7735万元买入华工科技,这一金额是新金石实收注册资本900万元的约8.6倍;其三,新金石操作时点完全“依法”进行,今年新金石最后一次买入是在3月5日,4月6日华工科技公布年报,新金石最后一次买入与华工科技公布年报之间相隔为31天,这“严格”遵循了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底今年初,为提振股市,证监会提出为大股东增持松绑政策,而本案的发生正是在此期间,只不过买入增持的主体是高管参股的公司而非公司大股东。但不管是公司大股东还是公司高管,他们多数把控着上市公司经营,也把控着上市公司分红方案,只要允许或者放松他们在二级市场自由增持或抛售上市公司股票,就相当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由此就可能发生大股东或公司高管为配合自己的市场操作,而量身订制上市公司的分红方案或者发布有关信息,而且他们的操作有时就是“严格”依照法规进行。本案中,华工科技2004年以后多年来没有怎么分红,仅有的几次分红也是小比例,而在新金石买入后就推出“10转10股派1.5元”的“慷慨”分红方案,这背后无疑有巨大利益驱动。

  按《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属于内幕信息。因此,新金石等内幕交易行为很可能被查实。独董骆晓鸣“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调查,具体为何目前还不清楚,但可以肯定,骆晓鸣不仅没有发挥独董应起的作用,反而可能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目前有市场人士认为“独董=花瓶+特权福利”,从诸多事例来看,当前的独立董事制度,使得独董也成为市场既得利益者,他们多数与公司高管是一伙的,只会对高管捧场,根本不敢拆台,难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专家认为,新金石投资或许就是为了这次高送转内幕交易而成立的。笔者认为,尽管当前股市极度低迷,但也不要指望通过大股东或高管增持来救市,现在有必要对鼓励大股东增持托市政策进行反思。无论是公司大股东还是公司高管,对他们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应该趋严而非放松。要拯救羸弱股市,当务之急仍然是加大治市力度,尤其是要暂缓甚至暂停新股发行,在当前中小股票估值水平虚高情况下,新股发行越多,新的既得利益群体越多、市场失血越多,股市只能成为无底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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