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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8日讯 记者王璐报道 中国证监会今天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试点办法》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在风险可控、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采取先部分试点、再稳步推开的方式,从相对简单的"一对一"资产管理业务起步,在现行基本监管制度框架下开展业务试点,严控风险。待积累经验后,再扩大到"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试点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定义和类别;二是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包括初始委托资产要求、不得违规募集资金、关联客户回避和信息公示等;三是期货公司申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资格的主要条件,包括净资本、分类评级、合规状况和人员等方面;四是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五是资产管理业务的账户设置和资金存管;六是防范利益冲突和不公平交易的主要制度;七是主要风险防范措施、监管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