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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再拖的李旭利老鼠仓案昨日终于开庭审理,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李旭利在庭上对做老鼠仓进行了全盘否认,同样其辩护律师也为其做无罪辩护。
昨日,李旭利老鼠仓案件在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对于此前有关老鼠仓和畏罪潜逃的所有指控,李旭利予以全盘否认。李旭利表示,并未直接通过指令他人(李志军)买卖股票,而表示仅仅只是建议买金融股来完成交易量。他说道,“当时营业部的人希望能完成交易量,于是便建议买两万三万工行建行,但当时并不知道营业部的人是否买了,更不知道买了这么多”。
根据证监会公开的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旭利在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期间,在先行买入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股票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指令下属利用交银施罗德基金买入上述两股,通过这种手法,李旭利非法获利金额达1071.57万余元。
在谈到“逃匿行为”时,李旭利表示,纯粹是无稽之谈,他称自己2010年就知道证监会在调查,“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国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调查,主动和各方面沟通”。
昨日庭审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而是表示将择日宣判。审判长表示该案的关键在于以下几点:第一,李旭利是否有向李志军下指令。第二,李旭利的投资,是基于个人判断还是利用了职务便利、利用了基金公司的建仓时机。第三,是否伤害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第四,对于犯罪金额的认定。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表示,对于李旭利的翻供,公诉方办案人员并不会诧异,目前案情的关键还要看指控方对李旭利利用公开交易进行股票交易的采信。从公诉方做的准备和公安部门掌握的证据来看,李旭利矢口否认的态度可能会加重量刑。
一旦公诉方的罪名成立,李旭利将成为第三位基金业的获刑者。公开资料显示,李旭利是内地公募基金业元老级人物,曾先后任南方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总监,2009年7月,加盟上海重阳投资开始私募基金运作。2010年10月李旭利突然辞去在上海重阳的职务,随后传出其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的传闻,期间其几度否认。2011年8月下旬,李旭利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