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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违规聘用无从业资格人员 或影响其IPO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13: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经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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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经济参考报报道,证券公司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人员从事证券营销是证监会严禁的行为。但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存在违规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证券营销业务。

  据报道,8个有华西证券驻银行营销员的北京部分银行网点中,4个网点有4名华西证券营销员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但是在违规开展证券营销业务。

  据报道,华西证券驻点工作人员史哲仁于今年6月1日取得了注册证券从业人员证书,然而中国银行车道沟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史哲仁从年初就开始在这以华西证券业务经理的身份开展证券营销业务。”也就是说,史哲仁在取得注册证券从业人员证书前已经执业近半年以上。

  此外,民生银行紫竹支行,一位理财经理叫穆德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没有查到穆德敏具有注册证券从业人员证书,华西证券官网中也未查得穆德敏。像穆德敏这样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就进行执业活动的,还有在交通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驻点的李正阳和在建设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驻点的张琴。

  5月份华西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北京营业部)刚结束华西证券总部的合规检查,检查结论是合格。

  据了解,证券公司营销人员在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的情况下就开始执业活动,是违反《证券法》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规定明确指出,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机构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的,由协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中国证监会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华西证券营业部营销行为规范》称,禁止营业部出现以下行为:加强人员管理,聘用从业人员必须符合《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与营销人员签署正式用工合同,严禁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也就是说,华西证券存在着“说一套做一套”自相矛盾的事实。

  “之所以要求证券业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须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是为了保证他们在业务上应达到从事这个行业的基本标准,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如果没有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就开始进行业务活动是肯定不允许的,没有资格的话会涉及从业的效力问题,券商应该派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人员去银行驻点,造成了亏损就会造成合同无效,如果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投行人士分析,华西证券营业部存在着违规聘用无证券从业资格营销人员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监管部门认定并处罚,这或将会影响华西证券正在推进的IPO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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