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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省环委会近日向13个省辖市通报了24家在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要求这些企业自通报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整改方案,报送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这是我省确保完成减排约束性指标而对重点问题企业打出的一记重拳。
据悉,被通报的24家企业中,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徐州核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徐州阚山发电有限公司、吴江市三联印染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南亚铜箔(昆山)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沿江汇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泰州靖江市马洲乳业有限公司、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宿迁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等10家企业被环保部通报。另外14家分别是,南京市珠江镇污水处理厂、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前洲污水处理厂、江苏华亚化纤有限公司、溧阳市昆仑热电有限公司、通州滨海污水处理厂、海安美亚热电有限公司、连云港恒隆水务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淮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江苏井神盐业有限公司、江苏华懋纸业有限公司、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和靖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被通报的24家企业,除大部分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效率低下外,通州滨海污水处理厂、江苏华懋纸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治理设施基本停运;南京市珠江镇污水处理厂、无锡惠山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前洲污水处理厂3家企业设备运行不正常或不能真实反映设施运行情况,减排数据未被环保部认可;徐州核瑞环保投资有限公司5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泰州靖江市马洲乳业有限公司厌氧消化-农田利用污染治理项目和宿迁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3家企业,虽然列入《江苏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但未能按期建成投运;扬州市江都沿江汇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1年下半年被环保部挂牌督办,但未能在督办期内完成整改,处理水量和进水浓度仍达不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