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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新规出台 证券分析师将戴“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08: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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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昨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对于证券分析师的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范。

  近年来,证券分析师频频发布股价预测离谱的报告,引发市场哗然。原中信证券研究所电力及公用事业首席分析师杨治山,在担任漳泽电力独立董事后,涉嫌违规交易该公司股票被立案调查,更是使人侧目。

  根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应当自觉使用合法合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露国家保密信息、上市公司内幕信息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编造并传播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

  《准则》还规定,证券分析师不得在公司内部或外部兼任有损其独立性与客观性的其他职务,包括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则规定,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制作证券研究报告应当坚持客观原则,避免使用夸大、诱导性的标题或者用语,不得对证券估值、投资评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针对媒体频频引用研究报告的情况,《执业规范》指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公众媒体或者其他机构未经授权私自刊载或者转发公司的证券研究报告:加强证券研究报告发布环节管理,要求公司相关人员不得将证券研究报告私自提供给未经公司授权的公众媒体或者其他机构,提示客户不要将证券研究报告转发给他人;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发现公司证券研究报告被私自刊载或者转发的,及时采取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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