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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令机构投资者又多了一项投资选择,但对个人投资者来说,却成了“想说爱你不容易”的事。
从上交所相关规则来看,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允许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但后者500万元的金融资产门槛似乎有些许不鼓励的意味。
而对于机构方面,据记者近日了解,除了较大规模的券商外,中小型券商的自营、基金专户等已积极持有中小企业私募债,方式包括直接从主承销商处获取新债及通过交易所转让平台获得现券等。
与机构相比,个人投资者还存在着获取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首先,目前通过中证协资格审核,获准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承销业务的券商数量约在20家左右。而目前国内券商数约为110余家,20家左右显然还只是个小数目,这必将导致在不同券商处开户的个人投资者难获取足够信息。
其次,就打新债而言,在暂无私募债承销资格券商开户的个人,势必会存在打新债排队偏后的可能性。在试点期间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资质较好、收益较高,上述20家券商对自身客户已应接不暇,何谈兄弟机构的客户。
而且,据记者多方了解发现,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过程与首次公开股票有相同之处。除了无需采用抽签方式外,资金量大或者与券商关系良好的机构投资者将得到优待,个人投资者在这一点上明显处于劣势。此外,私募债期限仅为1至3年,首批获得私募债的机构主动转让的积极性将非常低。缺少供给,个人想要在二级市场拿现券,怕也只是画饼充饥。
由于初期资源相对更少,具备承销资格的券商往往并未将该项业务交给各地营业部,而是由总部直接负责。不管目前是否获得承销资格,各地尤其是京津沪苏浙粤六地所属的券商,大都已掌握有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拟发行企业资源。一旦获得中证协批复,按照目前的备案发行效率,一周之内就可将新债销售出去。除了早已预约的机构投资人之外,轮到个人的恐怕也不多。
另外,与现有的交易所债券公开询价交易不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转让仍面临转让平台信息共享、成交方式差异等的制约。个人投资者不仅难以及时获得新债信息,而且该私募债的具体成交方式,仍属于“成交报价”而非“询价报价”,转让者与受让者之间的价格沟通实际是在场外完成的,固定收益平台上显示的价格信息是滞后的。
基于此,目前上海已有券商在考虑一种新的方案,即为符合备案监管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单独开辟一个信息空间,为其直接提供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的受限信息,以帮助他们及时获取交易机会。不过,该券商部门负责人也坦言,由于是私募品种,个人永远是处于被动地位的,不管是价格因素还是风险因素。